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施工 » 正文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15
      (上接B238版)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37.70万元,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金额为2,968.44万元,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3)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4) 注册资本:212,0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洗浴服务;餐饮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旅游业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污染治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停车场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41.43亿元、净资产166.00亿元、营业收入30.83亿元、净利润1.60亿元。   2.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3) 法定代表人:肖友淦   (4)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园林古建工程、旅游规划、电力行业、路桥行业的设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以测绘资质证书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给水排水技术、设备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劳务类;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应用软件开发;产品销售代理;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服务;花卉种植;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其他未列明的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61,401.56万元、净资产16,762.65万元、营业收入61,048.59万元、净利润3,016.94万元。   3.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3) 法定代表人:魏忠庆   (4) 注册资本:169,287.48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来水管网的建设与维护;管道工程二级(限自来水管道)的施工;汽车修理、汽车装潢(仅限设分支机构经营);水质检测;温泉工程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资产66.01亿元、净资产27.73亿元、营业收入10.13亿元、净利润1,718.88万元。   4. 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龙腰146号   (3) 法定代表人:王鸿捷   (4) 注册资本:9,2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洗浴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足浴服务;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美容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健身休闲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棋牌室服务;陆地管道运输;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酒店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542.82万元、净资产7,220.24万元、营业收入2,672.81万元、净利润-935.00万元。   5. 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2号   (3) 法定代表人:陈钰林   (4)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排水及水体综合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排水用户的接驳;供排水设备、机具、材料的设计开发、代购代销;水环境治理的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技术转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遥感测绘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文测量服务;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0,991.69万元、净资产2,908.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69.45万元、净利润-429.71万元。   6. 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综合楼4层A18室   (3) 法定代表人:胡发胜   (4)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销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停车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图文设计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体育赛事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资产805.62万元、净资产797.14万元、营业收入235.97万元、净利润-474.72万元。   7. 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491号1号楼六层、七层   (3) 法定代表人:郑伯玲   (4) 注册资本:43,2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建筑用石加工;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资产238,539.63万元、净资产51,511.69万元、营业收入18,614.93万元、净利润1,764.50万元。   8. 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5层   (3) 法定代表人:郑伯玲   (4)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水环境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开发;兼营代购代销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02,753.37万元、净资产277,985.89万元、营业收入31.95万元、净利润-189.77万元。   9. 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第2幢十六层1501号房   (3) 法定代表人:陈长希   (4) 注册资本:5,000.5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白蚁防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金属结构制造;园艺产品种植;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查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海洋环境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礼品花卉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储存、处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总资产10,220.28万元、净资产1,459.0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684.64万元、净利润375.97万元。   10. 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3) 法定代表人:周钦灵   (4) 注册资本:7,885.33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及销售(制造地点另设);环保工程设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高污染燃料)的销售;危险废物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08亿元、净资产4,678.05万元、营业收入4,278.21万元、净利润-617.7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450,501.18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736,787.62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450,501.18元,合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6,450,501.18元。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一般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政府客户的款项;组合2.应收非政府客户的款项。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2.应收非合并范围内款项。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 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 工程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工程招标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