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城镇)燃气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 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4     浏览:1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城镇)燃气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山县(城镇)燃气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发改批[2025]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盐山县县城内 2.2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11738.7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8353.466368 万元; 主要建设:1、安全监测物联设备:民用户户内安全预警物联网报警器 84909套(含自闭阀);工商户户内安全预警物联网报警器 956 套(含专用电阀);管网附属物联监测装置(阀井燃气安全装置432套,调压箱/柜燃气安全装置3108套);相关管网传输重要节点安全改造和购置相关配套设施。2、智慧燃气安全运行监测监督管理平台专项业务功能扩展,主要包括:在原有平台架构的基础上,增加智能物联传感设备接入的类型和数量,细化平台监测预警颗粒度,同时结合台账、视频、物联等各类数据形成智能模型能力算法,提升平台综合预警处置能力。 2.3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4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25 09:00至2026-03-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 ”+“远程异地 ”评审形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线上向河北一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曹金,联系电话:0317-208999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电话:0317-622170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一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盐山县龙海路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香堤荣府
    邮编:

    /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朱喜栋

    项目负责人: 曹金
    电话:

    0317-6221056

    项目负责人电话: 1573377127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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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g139327200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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