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巴克什营镇、两间房镇)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4     浏览: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巴克什营镇、两间房镇)施工已由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滦数政投资[2025]21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滦数政施设字〔202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滦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巴克什营镇、两间房镇。 2.1.2建设规模: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巴克什营镇、两间房镇),主要包括巴克什营镇、两间房镇现状道路水毁恢复,本项目包含54条道路,路面修复长度27.155Km,路基修复长度29.603Km。其中5条道路水毁严重导致路基路面整体失稳,采取全断面恢复方案,对水毁严重、路基路面整体损毁的道路,进行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的全面恢复重建;其余49条道路主要存在局部路面病害及挡墙等构造物损坏,采取局部修复方案,对局部出现路面破损、挡墙坍塌等病害,进行针对性的局部修复与整治。水毁桥涵10座,其中实施重建桥梁3座、局部加固改造3座、重建涵洞4座。 2.1.3计划工期: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其中,路基路面工程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桥梁工程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低于20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段)里程长度不少于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24 17:002026-03-02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本次招标的“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 向滦平县交通运输局或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杨志国,联系电话:0314-8585431,联系人:冯运奇,联系电话:1328336752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4-8583184

    电子邮箱:lpjiaoton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滦平县滦阳西路3号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路南
    邮编:

    06825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杨志国

    项目负责人: 冯运奇
    电话:

    0314-8585431

    项目负责人电话: 132833675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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