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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制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次数:161
    我市制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机制 多部门协同监管 让招投标环境更优 南报网讯(记者 刘安琪 通讯员 宁发轩)依法打击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该委联合市纪委机关、市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问题精准发现,信息及时共享,办理高效规范,联动处置有力”的监督管理格局。 据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各类案件的移送、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程序,重点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标王”、“陪标专业户”、评审专家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行协作联动,高效有力查办违法案件,依法打击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此,市发改委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协作等工作。 《工作机制》重点建立投诉处理、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动处置、协助办理、联合惩戒等协作机制,实现招标投标领域疑似违法违规线索发现、移交、共享办理反馈的闭环监管。 《工作机制》要求,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真落实各自职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深入查找破坏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作者:刘安琪 责任编辑:吴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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