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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黄墩湖滞洪闸、新邳洪河闸加固工程增补完善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59
    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黄墩湖滞洪闸、新邳洪河闸加固工程增补完善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1 11: 53: 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黄墩湖闸、新邳洪河闸加固工程增补完善项目已由苏水建〔2023〕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出资比例为省级投资100%,项目法人为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黄墩湖滞洪闸、新邳洪河闸加固工程增补完善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境内。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1)办公区道路、车棚等环境改造;(2)办公区周边室外排水、照明等设施改造;(3)办公区周边水土保持完善;(3)滞洪闸周边道路、排水等环境改造;(4)滞洪闸周边室外排水、照明等设施改造;(5)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90 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11月13日开工,全部工程要求于2024年2月10日前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至少有1项与上述(2)项条款要求相同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和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12)其他要求2: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3年7月至 2023年9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8、0.99、1.00,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限价为198万元整。 7.4分值构成: 1.商务:60分;2.技术:4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1分; 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注:1、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55分 2 信用等级 按省水利厅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计分。 企业信用参照“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4 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 合计 60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技术部分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材料组织 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分)。 2 2 施工组织设计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含编制的完整性、人员配置及劳动力安排、施工机械配置及安排、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及对策、施工应急措施、施工协调、维修保养等方面)较好的得6~8分;一般的,得3~6分;其他得1~3分,无表述不得分。 8 3 施工程序、工艺、技术措施、施工设备 各种工种工序施工方案齐全、完整,施工程序、工艺、技术措施及施工设备的设计、安排和描述准确、合理、有针对性,满足施工要求,得4~5分。方案合理、措施较好、针对性强的得3~4分;一般的,得2~3分;其他得1~2分,无表述不得分。 5 4 工期控制 施工进度计划周密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工期节点明确,工期保证措施明确可行,施工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周密、针对性强的得2.5~3分;一般的,得1.5~2.5分;其他得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5 工程质量保证 工程质保体系(含质检手段)健全,质保措施全面可行,质保机构健全、质检方法针对性强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其他得1分,无表述不得分。 3 6 施工现场布置及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布置合理且施工临时设施齐全(1.5分),文明施工措施全面且明确可行(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 7 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方案 标识标牌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水利水文规范等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格、工艺、材质等要求等。 方案完备合理得4~5分,较合理得3~4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1分。 5分 8 标识标牌包装运输及安装方案 投标人对标识标牌的包装运输及安装方案合理,得3分,否则酌情赋分。 3分 9 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素质 ①(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其它不得分。 ②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接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100万元≤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合同签约价)<200万元,得1分;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合同签约价)≥200万元及以上,得2分。有多个合同业绩的,累计算分,满分为2分。 注: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须以与招标人或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予赋分)。 ③项目部主要技术人员(含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财务人员、造价员等)数量和资质证明材料满足工程施工要求(2分),否则酌情扣分;造价员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经历得2分,否则不得分。 8 合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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