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台市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已由盐城市水利局以《盐城市水利局关于东台市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盐水基〔202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东台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台市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丁堡河、西潘堡河位于东台市堤东垦区,属淮河流域里下河水系,处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工程西线输水干线上,其中丁堡河南起如皋市东陈镇徐湾村,北讫三仓河,长40.1千米;西潘堡河南起三仓河,北讫东台河,长13.1千米,两河流域面积278平方千米,为重要跨县河道,主要功能为供水、排涝、航运等。本次治理丁堡河方塘河~三仓河段、西潘堡河三仓河~东台河段,全长23.2千米,工程保护人口14.1万人,排涝受益面积9.17万亩,保护耕地15.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9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8万公斤。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3.2千米,新建护岸41.9千米,移址新建旭日闸、原址拆建2座桥梁等。以及工程相应的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等。概算投资约15446万元。
2.1.1 河道工程
1、河道拓浚
疏浚河道总长23.2千米。其中:丁堡河桩号14+100~24+134段,长10.1千米,采用挖泥船水下施工,设计底宽15米,底高程-1.5米,边坡1:3;西潘堡河桩号0+310~13+350段,长13.1千米,采用水力冲挖施工,设计底宽10米,底高程-0.5米,边坡1:3。
2、护岸工程
对丁堡河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墙护岸、U型板桩护岸进行防护,对西潘堡河采用木桩护岸、生态景观组合板桩护岸进行防护。主要如下:
(1)钢筋混凝土挡墙护岸桩号范围16+200~23+600,工段长15.05千米,采用钢筋砼悬臂式挡墙和格宾挡墙组合,其中悬臂式挡墙顶高程2.5米,底板面高程1.2米,高程2.5米处设2.0米宽平台,平台内侧设0.5米高格宾石笼挡墙,墙顶高程3.0米以上1:2草皮护坡至河口。
(2)木桩护岸桩号范围0+310~10+800,工段长21.1千米,采用3.5米长杉木桩密排布置,梢径不小于0.15米,桩前高程1.5米处设2~3米宽平台,桩后设土工布,桩顶高程2.5米。高程2.5米平台采用草皮护坡平接至现状河坡。
(3)生态景观组合板桩护岸桩号范围10+800~13+250,工段长5.0千米,采用预制桩板组合型式,桩顶高程2.5米,桩中心距1.5米,桩长4.5米,桩截面尺寸0.32×0.34米,桩间设预制钢筋混凝土插板挡土,插板底高程1.1米,插板厚0.12米,桩顶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帽梁连接,断面尺寸0.6×0.4米(宽×高,下同);高程2.5米平台采用草皮护坡平接至现状河坡。
(4)U型板桩护岸桩号范围23+650~24+084,工段长0.75千米,采用钢筋砼预制U型板桩密排结构,板桩截面高0.45米,桩顶高程2.35米,桩长7米。预制桩上部采用钢筋砼L型盖梁压顶,宽0.7米,顶高程3.0米。护岸顶高程3.0米以上1:2草皮护坡至河口。
2.1.2 旭日闸工程
采用1孔净宽8.0米水闸,设计流量16.0立方米每秒。闸室底板顶高程-0.5米,闸顶高程5.5米,设平面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工作桥顶高程13.0米,上设启闭机房,一侧设管理用房。
2.1.3桥梁工程
拆建桩号9+633、10+850处新五村西潘堡河桥、一仓村西潘堡河桥。新建桥梁桥面宽均为6.0米,桥梁跨度均为3跨,其中两侧边跨12米、中跨16米,上部采用钢筋砼预应力空心板梁,下部采用桩柱式桥台、直径1.2米C30钢筋砼灌注桩基础。
工程等别为Ⅲ等,丁堡河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西潘堡河护岸、旭日闸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均为公路-Ⅱ级。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内容的河道疏浚、土建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412天。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5月31日前西潘堡河完成通水验收、丁堡河防护工程和旭日闸工程完成水下工程验收;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 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价5000万元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17年1 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合同价5000万元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项目建设规模或担任岗位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22年4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拟任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22年4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上述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9 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T×0.6+M×0.4
T为招标人最高限价。
M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时,为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个<10个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M值计算,但参与最后的评标。
最高投标限价: 12678.0598 万元。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55分,施工组织设计34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企业业绩信誉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55 |
|
1 |
投标总价
|
55 |
l.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6%~98%(含96%、98%)范围内,得55分; 2.投标价在评标基准价98%~102%(含102%)范围内,偏差每高l%扣0.5分;96%~92%(含92%)范围内,偏差每低l%扣0.5分; 3.102%以上,在53分基础上,每再高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4.92%以下,在53分基础上,每再低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4 |
|
1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4 |
|
1.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
2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2分)。工场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分。以上各项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2 |
施工围堰及维护 |
2 |
有完整的施工围堰设计、施工方案(填筑、拆除)、防浪及维护方案,措施合理、方案可行(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1.3 |
施工排水及降水 |
1 |
地质条件认识清楚,有完整的、合理的降排水方案及措施(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4 |
防汛度汛方案 |
1 |
防汛度汛方案合理可行(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5 |
疏浚工程 |
4 |
疏浚方案可行,工艺及设备配置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力(3分):土方平衡合理、有土方调配表得1分;排泥场围堰填筑、压实工艺合理、尾水排放合理得1分;河道开挖顺序、工艺合理、河坡标准控制措施合理得1分;水下疏浚及水力冲挖控制措施可行得1分。以上各项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6 |
岸坡防护工程 |
6 |
岸坡防护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6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
1.7 |
基础工程 |
2 |
基础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1.8 |
砼及钢筋砼工程 |
2 |
砼、钢筋砼及先张法预应力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1.9 |
金属结构 |
1 |
金属结构、止水制作、运输、安装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10 |
机电及自动化设备购置安装 |
1 |
启闭机、电气及自动化设备购置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11 |
房屋建筑工程 |
1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安全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12 |
植物防护工程 |
1 |
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2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本工程中实施(运用)计划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水土保持工程 |
1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环境保护措施 |
1 |
环境保护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2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4 |
|
1 |
项目经理经历 |
1 |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任合同价7000万元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1项得1分,最多1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项目建设规模或担任岗位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1.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3人)、资料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得2分,缺任一项不得分;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四 |
企业业绩信誉 |
7 |
|
1 |
企业业绩 |
2 |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价7000万元 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2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项目建设规模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企业信用 |
4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投标人应在截图上用红线划出本单位名称,未提供截图的本项不得分。未参加评定的投标人自行说明。 在履约信用等级评价期内,获得下列奖项(限水利工程)的非下表内的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根据《履约信用办法》第二十三条,在2.95分的基础上进行调增。奖项限于: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21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优质工程;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 |
3 |
安全标准化 |
1 |
安全标准化一级单位得1分,二级得0.9分,三级得0.7分,未评级不得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处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 系 人:丁海东 联系电话:0515853339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经济开发区文庄路
联 系 人:孙爱国 联系电话:18052901166
传 真:051585100040 电子邮箱:3579048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