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滆南运河治理工程已由无锡市水利局以锡水计【2022】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滆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19千米(桩号0+541~19+550),堤防加固1.9千米,新建及加固护岸27.88千米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一标招标范围:范围西起官庄河,东至华山河,治理长度共9.134km,疏浚长度9.134km。根据护岸布置原则,全线新建、加固护岸总长13.233km,其中新建护岸11.742km,加固护岸1.491km。河道沿线实施信息化建设、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302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6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0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3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0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金额以合同为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12)其他要求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1月04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0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A:最高投标限价;
Q1:50%、55%、60%三者其一,开标现场抽取;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2962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30分;2报价:65分;3.信用等级:4分;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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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30分) |
1.1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3分) |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1分)。 2、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1分)。 |
1.2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5分) |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合理等(1分)。 2、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 (1分)。 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可行、合理(1分)。 4、弃土区围堰方案可行,围堰方案合理(1分)。 5、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确定有详细分析、计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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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6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1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1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1分)。 4、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扬尘控制措施合理(1分)。 5、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 6、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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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30分) |
1.4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 |
1、材料组织。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分)。 2、土方施工。土方开挖方案可行,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3分) 3、工程其余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2分)。 4、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5、尾水处理方案合理、可行并符合环保标准要求(2分)。 |
1.5清淤工程施工(2 分) |
清淤工程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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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度汛方案(2分) |
度汛方案可行、排水措施有保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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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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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5分) |
投标报价(65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65分基础上扣1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65分的基础上扣0.5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
2.2.4(3) |
三、信用等级(4分) |
信用等级(4分) |
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2.2.4(4) |
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共三个施工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评标,评标顺序为: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但不作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夏丛轩
电话:0510-817960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龚静雅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