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施工 » 正文

    九江市公布第二批6起典型案例!涉及串标、转包、规避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219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6起串通投标、转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批)。

    一、江西海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2年5月,在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时,江西海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上报了自查出的问题,即该企业在其承接工程“年产500吨超高纯钽铌氧化物生产线及其配套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时,未委派和企业有正式合同关系的管理人员现场管理,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涉嫌转包,涉及金额840万元。经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海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江西海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4.2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海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二、江西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海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九江锦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2019年,共青城市公安局调查中发现共青城市南湖新区师德路东延伸线道路工程,招投标过程时存在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行为,并于2021年8月将问题线索移送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经调查,江西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海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九江锦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属实。

    处理结果:2021年9月,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3条,对江西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海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九江锦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处以人民币53028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相关单位违法所得60万元。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海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九江锦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并将企业违法行为函告至企业资质许可机关。

    三、共青城市天华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设置门槛案

    2021年5月,省审计组调查发现,共青城市天华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工程二期体育馆报告厅、2#门卫、3#门卫、室外篮球场建设项目中违规设置门槛,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投标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违规设置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排斥了潜在投标人。

    处理结果:2021年6月,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对共青城市天华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

    四、江西琅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件

    编辑:晏娇丽
     
     
    [ 工程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工程招标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