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2203万!河源市第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7     浏览:439    

    河源市第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源市第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投审[2020] 2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深河指挥部帮扶资金和财政统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业主单位为河源市教育局,招标人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市第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永福路西。

    2.3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24.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46.25平方米。其中:新建一栋地上6层的宿舍楼(含饭堂),宿舍居室3948.51平方米,厨房食堂951.90平方米,架空、雨棚45.84平方米,可提供89间居室,732个床位。项目概算总投资2203.06万元,工程建安费为1467.47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4工期要求:22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场地平整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给排水、通风、电气、消防、防雷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且必须获得河源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1年7月至9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8:30至2021年11月9日17:3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网上获取地址: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网址:http://61.143.150.176:8091/TPBidder)。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HYZF)。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2021年11月3日8:30至2021年11月 9 日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61.143.150.176:809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1)投标人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后需插入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

    (2)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为确保使用正确的CA锁,投标人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解密锁是否与制作投标文件的加密锁一致。因使用错误的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60)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系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6)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http://61.143.150.176:8091/xzzx/008001/20190314/04f9ecd1-62eb-4fde-8886-6d28e5ec0a4b.html。远程解密期间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开标1室电话(0762-3828075)进行咨询。

    6.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6.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6.9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扣11分。

    6.10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6.11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12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6.13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6.14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15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并正式进场后5天内拨付中标价(扣除暂列金后)的10%(其中的20%拨付至中标人项目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付至50%后两次从进度款中扣回(每次50%)。

    6.16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6.17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6.18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19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6.20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6.21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 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61.143.150.176:8091/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开标事宜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10. 疫情防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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