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大湾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1     浏览:68    

    招标公告

    英德市大湾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更正公告01号

    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英德市大湾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英德市大湾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

    更正为: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4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

    更正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4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项目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英德市大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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