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大桥桥面翻修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审文[2024]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63.4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58.87 万元,建设规模:铺装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大桥引桥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上面层,铺装主桥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上下面层,铺装主桥桥面防水层和人行道,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95.07270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 09:00至2025-12-0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1-28 09:00至2025-12-0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丰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刘伟 ,联系电话: 0315-5092367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大桥桥面翻修工程 | 无 | 0 |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丰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1号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逸品园小区89#底商 |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63000 |
| 联系人: |
张宝 |
联系人: | 刘伟 |
| 电话: |
0315-5078983 |
电话: | 0315-5092367 |
| 传真: |
0315-5078983 |
传真: | 0315-5092367 |
| 电子邮件: |
cfdqszgcgls@163.com |
电子邮件: | hbfh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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