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4     浏览:56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皖发改投资函〔2025〕311号 

    1.4 招标人:     怀宁县人民法院      

    1.5 项目业主:    怀宁县人民法院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H0GC25A01G158  FS34080120250616号

    2.3 标段划分:        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0GC25A01G158 FS34080120250616号

    2.5 建设地点:   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与滨河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总建筑面积约为1.48万平方米,包括1栋审判法庭大楼、1栋诉讼服务与调解对接中心用房,以及地下室等。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道排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7 合同估算价: 7435

    2.8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 0512-58188516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5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Ⅱ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0.1 和 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人:怀宁县人民法院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

        编:246000

      人:李冉

        话:0556-4637229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一部

        编:246000

      人:唐娟、张白梅

        话:0556-5991157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

        话:0556-5991018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1.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1.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请任选以下银行之一进行提交)

    12.1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3487090000180100000080

    12.2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80000594144

    12.3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63292515

    2025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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