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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州深化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1058

    近年来,我州大力推进社会前端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不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公证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等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制度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重要作用,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出台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律师绩效考评规定》,在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组织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全程提供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和行政诉讼产生,打造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的“守门员”、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目前,全州州级和县(市)级党委、政府以及所有行政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司企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作用,我州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鼓励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申办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证,对近年全州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进行摸底筛选,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办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证,州供电局刘映雪、贵州银行黔东南州分行陈锐、雷山西江旅发公司宋武等3名国有企业人员成功申领公司律师工作证,成为我州首批公司律师。目前,我州共有公职律师169名,公司律师12名,他们成为全州各行各业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三是深化公证制度改革。公证机构作为从事公益服务的证明机构,公证具有法定证明力、可以预防矛盾纠纷,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防控金融风险,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2017年以来,黔东南州对全州公证处全部实行了事业体制改革,目前全州有17个公证处,其中14个公证处改革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公证处改革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对全州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实行改革,17个公证处全部实现跨区域提供服务。大力开展“互联网+公证服务”,通过“微公证”、司法行政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公证服务在线咨询、预约,法律关系简单的涉外公证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全州公证机构进行改革后,内部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激发了活力,增强了动力,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证业务量连年提高,公证满意度持续升高,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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