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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安康至岚皋段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6  来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24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32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安康至岚皋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8]688号)批准,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安康至岚皋段路面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安康市汉滨区月河河口北岸,与十(堰)天(水)高速公路衔接,止于陕渝界大巴山隧道内的两省交界处,与在建的重庆市开县至城口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88.58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安康至岚皋段(K0+000~K48+400)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岚皋至陕渝界段(K48+400~K89+559)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安康至岚皋段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划分为1个标段(AL-LMJ01驻地监理办)进行招标,计划进场时间2019年9月,计划监理服务期40个月,其中施工期16个月(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监理内容见下表:

    监理标段

    对应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服务内容

    AL-LMJ01驻地办

    AL-M01

    (路面施工)

    K0+000~K48+400

    47.414

    本项目安康至岚皋段路面、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服务。

    AL-L01

    (绿化施工)

    K0+000~K11+090

    11.09

    AL-L02

    (绿化施工)

    K11+090~K24+820

    13.73

    AL-L03

    (绿化施工)

    K24+820~K48+400

    22.594

    交安工程施工

    K0+000~K48+400

    47.4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

    监理标段

    资  质  要  求

    AL-LMJ01驻地办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监理标段

    业 绩 要 求

    AL-LMJ01驻地办

    2014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且路面工程里程累计不少于50㎞(双幅)。

    3.1.3 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p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对应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施工标段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取消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壹拾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与电子四路十字西北角西京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每套图纸(电子版)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刘先生  杜先生

    电    话:029-87832635  0915-3358816

    邮    箱:sxgsalglc@163.com

     

     

                                                  2019年7月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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