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保险资讯 » 正文

    国寿、平安不再披露月度保费数据 为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08  浏览次数:31

    来源:澎湃新闻

    上市险企多年来逐月披露保费的惯例正在被打破。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2025年2月,中国人寿(601628.SH,2628.HK)、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两家保险行业巨头未再披露2025年1月的保费收入情况。相比之下,中国太保(601601.SH,2601.HK)、新华保险(601336.SH,01336.HK)、天茂集团(000627.SZ)等则如期发布了今年1月的保费收入公告。

    有多个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保费数据并非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是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原来的保费数据不能完全反映人身险公司的保险服务收入情况,因而未再披露这一数据。

    一位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新会计准则在保险服务收入的计量中剔除了投资成分,也就是通俗而言的储蓄成分,是原保费中确定性地要通过保险给付(包括满期金、生存金、身故金或者退保金等)返还给客户的部分。新准则的保险服务收入更多地反映了原保费中风险保障的成分。

    “所以无论从当期还是整个保单周期来看,新准则保险服务收入都比原来的原保费收入低了很多。原来的保费收入体现的是客户交的实收保费,新准则的保费收入反映的是经营当期内保险公司承担风险保障赚取的对价。两个保险服务收入反映的不是一个概念,两个数字不具有可比性。”上述总精算师说道,寿险公司一般都是锚定全年经营目标进行谋划部署安排工作,从公司角度看,公布月度数据确实没什么必要。

    自2023年起,中国平安便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并追溯调整了同期报表。中国人寿则在2023年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自2024年起采用新会计准则。

    亦有上市险企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仍会披露2月的保费收入数据,但后续是否效仿同业不再披露目前尚不确定。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