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积金新政赋能惠民安居

       日期:2025-12-11     浏览:50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服务民生、保障安居”为宗旨,制定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全力支持群众住房消费,帮助群众减轻购房负担,支持提振住房消费。

    一、公积金贷款

    01 降首付

    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降至20%,保障性住房则为15%。

    02 提额度

    单缴存人首套最高可贷6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70万元;

    经认定的“人才”上浮30%,单、双缴存人家庭分别可达78万元、91万元;

    多孩家庭再提一档,最高可贷80万元、90万元;

    对绿色住宅、第四代住宅等高品质“好房子”,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再上浮20%。

    03 延政策

    阶段性贷款额度上浮20%政策延续实施,支持缴存人家庭新购普通自住住房。

    04 宽年龄

    借款人年龄上限放宽至男63周岁、女58周岁;还款期限可延至男68周岁、女63周岁。

    05 减套数

    多孩家庭贷款套数认定可核减1套,外地公积金同等适用;此外,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结清后购首套、二套房,或婚前各贷各清、婚后“以旧换新”购首套、二套房,均可按新套数重新申请贷款。

    06 优还款

    贷款正常还款12期,可申请提前还本降低月还款额,或保持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还款期限,满足多样化需求。

    07 跨城贷

    武汉、鄂州创新推出“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鄂州缴存职工在武汉买房,可直接向鄂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08 线上贷

    贷款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全流程迁移至线上,完成“云面签”系统迭代升级,实现异地贷款“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理”。

    09 灵缴开户,享受补贴

    普通高校、职校、技校在校生、灵活就业人员可在鄂州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享受开户补贴和贷款贴息,为留鄂就业创业提前锁定住房福利。

    二、公积金提取

    01 租房提取额涨,提取方式灵活

    租住普通商品住房年提取额提高至1.5万元,多孩家庭2万元,可按月或按年灵活提取。

    租住公租房、保租房可“按月直付”,租金直接由公积金划转运营机构。

    02 新房维修资金,公积金直交

    购买鄂州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房,可提取公积金一次性交存维修资金(以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减轻入住初期负担。

    三、公积金服务

    01 旗舰店:打造“一站式”办理新体验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银行机构,布局12家旗舰店,5家银行延伸网点,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节选)

    摘自 湖北住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号 2025.12.09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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