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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583

    原标题: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装修装饰业

    2019年上半年,在日趋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公司实现平稳发展,总体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247.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

    2019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2.53%、27.47%,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额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35,167.60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扩张所致。

    2019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5.14%、4.86%,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稳定。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增加11,232.03万元,增幅4.06%,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变动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海云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17.8500.502.88%) 公告编号:2019-044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19年8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晓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监事。2019年8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杨广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6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 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019 年 5月 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执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一)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对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列示位置移至“资产处置收益”上方。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套期损失,以“-”

    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该项目应根据“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细化该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换入资产应当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当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原则。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

    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4、明确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5、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8

    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2月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5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17.7201.257.59%)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中小板)股票2,03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53元。截至2016 年3月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457,359,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6,154,745.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1,204,255.00元,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于2016年3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3.620-0.01,-0.28%)深圳金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67966802279)431,204,255.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55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654,25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2000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6年8月制订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4月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3.950-0.01-0.25%)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5.780-0.02-0.34%)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6.1000.010.16%)深圳分行、宁波银行(24.310-0.06-0.25%)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7.060-0.03-0.42%)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35.000-0.50-1.41%)深圳分行梅龙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投项目投入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及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万元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以下列表: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9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7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关键词: 中国建设开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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