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步溪延平区治理工程(巨口乡、樟湖镇段)勘察设计项目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人民政府以
巨纪要[2025] 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武步溪延平区治理工程(巨口乡、樟湖镇段)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武步溪延平区巨口、樟湖段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长度19.2km,工程总投资6912万元,其中建安部分投资5760万元(最终的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后建安费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后续的服务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1916000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 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审查;
2.7 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2)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告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6日12时至
2026年3月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17:00分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8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人民政府府前路5号,邮 编
354200
联系人:张先生,电子邮箱:
/
电 话:0599-8496907,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层,邮 编:
350001
联系人:林工,电子邮箱:
/
电 话:0591-87526916,传 真: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
网 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7层
联系电话:0599-8873086
2026-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