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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号罚单!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被罚18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6
    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挂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4〕1号)。据悉,这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年开出的首张罚单,处罚对象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财险”)。 处罚信息显示,因存在隐瞒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送的报表存在错报漏报、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众安财险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保险法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众安财险3名副总经理宋振华、张勇博、李高峰均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7万元、10万元、7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 图源:截图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当日晚间,众安财险在港交所官网发布公告回应称,已于第一时间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将以此为鉴,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董事会认为,行政处罚对众安财险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图源:截图自港交所官网 众安财险官网披露信息显示,宋振华现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平安等大型企业,有着资深的技术开发背景及互联网产品、平台运营经验;张勇博现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首席法务官,有多年的执业律师工作经验;李高峰现任众安财险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公司首席财务官、首席投资官,具有深厚的金融行业背景。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新闻链接 公开资料显示,众安财险是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揭牌开业,2017年9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060。众安财险不设任何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展业。截至2023年,服务超过5亿用户,累计出具约574亿张保单。 众安财险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众安财险实现境内总保费人民币295.01亿元,同比增长24.7%,全年出具122.34亿张保单,位居财险行业第9名。2023年,承保综合成本率为95.2%,连续3年实现承保盈利。 不过据媒体报道,近年来众安财险被罚不断。 2023年7月,原江苏银保监局调查发现,众安财险于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存在虚列费用的行为。原江苏银保监局决定对众安财险罚款3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7万元。 2023年4月,原湖北银保监局调查发现,众安财险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无忧保综合意外险”时存在产品宣传用语与事实不符的问题。原湖北银保监局对众安财险罚款3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港交所官网、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基金报 ■编辑:欧帆、越玥、张阿嫱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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