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自 3 月 1 日起调整为 20%

       日期:2024-02-26     浏览:522    评论:0    
    每经 AI 快讯,2 月 26 日,据上海市人社局消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 号),明确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 24% 调整为 20%。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 8%。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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