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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保险业拟对家庭用车商业车险合理延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3  浏览次数:118

    记者从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考虑到本轮疫情时间较长,对家庭自用车造成一定影响,本着共克时艰、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新疆保险业拟对静态管理期间符合条件的有效家庭自用车商业车险保单给予合理延期。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脱保3个月以内未使用、未出险的家庭自用车,在商业车险续保时保留无赔款优待;同时,继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私家车停驶期间面临的自然灾害、车辆被盗、第三方导致车辆受损等风险持续承担保险责任,切实保护广大车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各车险经营机构正全力推进相关具体规则细化、数据对接和系统改造等各项具体工作,广大车主可以及时关注权威媒体报道或向承保机构了解详情。”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周凌说。

    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租、城市公交、长短途客运班线、旅游、租赁等具有营运性质的客运车辆以及营业性货运车辆,如企业和个人提出机动车辆停止行驶的顺延需求的,保险机构已经按相关规定对交强险、商业险暂时取消停驶最短1个月及办理复驶次数限制,并将营业性车辆报停期限调整为180天。

    今年以来截至10月末,新疆保险业累计办理15.07万辆营业用车停复驶,暂缓收取62449辆货车车险保费18249万元。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当前疫情实际,保险机构还拟进一步对本轮疫情静态管理期间停驶已满180天的营业性车辆再延长停驶期30天,并逐步实现营运性车辆报停启封“即时生效”。

    原标题:《新疆保险业拟对家庭用车商业车险合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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