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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沂工作的你,养老和医疗保险最新变化,缴费标准12个档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6  浏览次数:217

    据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医保局的工作安排,自2021年10月15日起,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分别由社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缴费标准

    (一)

    灵活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1.缴费基数

    2021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2个档次,最低缴费基数为38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586元。由缴费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基数档次缴费。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含2021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1年12月底前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20.1-2021.6缴费标准执行。

    2021年缴费档次见下表(单位:元)

    2.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缴费人自主变更: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选择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前台申请变更:缴费人到银行网点和纳税服务大厅前台,申请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二)

    灵活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为3368元。2021年7月起,缴费基数调整为3800元。

    温馨提示:灵活医保应当“按月及时足额连续缴费”。如不及时缴纳,将会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缴费所属期划分规定

    1.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正常申报,由缴费人自主申报。

    2.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政策性补缴,由缴费人自主申报。(注:缴费人依据本条申报缴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3.缴纳上述两条所属期之外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人社或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金额发送税务部门,由缴费人确认申报。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提前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社保费。如:2021年10月份,不得提前预缴2021年11月或12月的社保费。

    缴费方式

    (一)

    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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