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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部门突传房地产税最新消息!房产税真的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3  浏览次数:222

    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四部门召开重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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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四部门召开重磅会议!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小编给大家划重点:

    这次的座谈会,对于房地产税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节点,传递出房地产税加速推进的信号。

    提出:部分城市改革试点。意味着房地产税圈定出了部分城市的范围。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除上海、重庆外,可能会扩大。

    其中,大概率会试点的城市,有深圳、广州、杭州、西安、东莞等,北京作为首都也是有可能的,不排除上海、重庆也会继续试点。

    房地产税立法势在必行,进度有可能加快。

    房地产税立法,大概率会涉及对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那么,对于房产税,你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呢?到底啥是房产税?征税对象是谁?又有啥优惠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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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房地产税

    别再混淆了!

    很多人搞不清楚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被这两个概念弄得迷糊,今天统一来说一下:

    房地产税

    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不是一个单一税种。它包含了针对房地产所征收的所有税种。

    也就是说,目前没有房地产税这个税种,或许以后随着国家立法的推进会成为法律条文,而我们目前常说的房地产税只是一个名词或者说一个概念,是指关于房地产涉及的各项税收的汇总,其中涵盖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等等。

    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在持有期间进行征收的税种。它是包括在房地产税里面的,目前炒的沸沸扬扬的就是这个税种。

    按征税环节梳理的房地产涉税税种:

    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房地产税是针对房产征收的所有税目的总称,其中覆盖房产税在内的很多税种。也就是说所有与房产相关的税都叫房地产税。

    而房产税只是针对房地产税的一个分支,征收对象只是房产,所以说房产税是包含在房地产税之内的。因此最近大家口中的房产税只是和房产的持有相关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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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税率

    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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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讲有1.2%,12%和4%,具体如下:

    1.2%为从价计征——依据房产计税余值征税(一般适用于自用类的经营房屋);

    12%为从租计征——依据房产租金收入征税(一般适用于出租类的经营住房);

    特殊情况:税率为4%——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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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税依据:

    房产税分为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或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两种。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注意: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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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义务时间:

    自建的房屋

    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

    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

    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

    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缴纳

    购置存量房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

    注意: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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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地点

    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税,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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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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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税额

    依据房产计税原值征税的:全年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依据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每次应纳房产税=每次租金收入(不含税)×12%;重点:如果某建筑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建筑面积×2×单位地价,宗地容积率是指一宗土地上的建筑物总面积与地面面积的比。

    例如: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通过计算可知该宗地容积率为8000/20000=0.4。因为0.4小于规定的宗地容积率。

    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8000平方米×2×1万元/平方米=16000万元。

    该工厂的厂房主要用于生产某金属制品,该工厂为一般纳税人,该地区原值减除比例为30%,该工厂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综上所述,该工厂全年应缴纳房产税为16000万元×(1-30%)×1.2%=1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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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税

    其他热点问问题答疑

    1.为什么要开征“房地产税”?

    答:房地产税主要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筹集财政收入。

    2.哪些房子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答: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

    3.按照什么基准来交税?

    答: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4.会减免吗?

    答: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水平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中国也会有减免和优惠)。

    5.目前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展到了哪一步?

    答: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有网友评论称希望出台房地产税,并且对从什么地方开始征收展开了热烈讨论……

    目前房地产税仅在上海和重庆试点

    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两市曾先后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不过目前,两市试点的房地产税扩围方案已停止。

    上海市和重庆市的房产税试点方案虽然出发点都是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但这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产税却是两个版本。

    据悉,上海的房产税试点范围为上海全市行政区域,作为参照的“新房成交均价”指上海市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范围为重庆市主城9个区,作为参照的“新房成交均价”指上两个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的算术平均。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总体上来说,重庆模式以高端豪宅为重点征收对象,较为符合重庆市“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房地产调控理念,对高档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约。而上海模式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对炒房行为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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