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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10 18:35164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编码:2507-340100-04-01-932775合发改社会〔2025696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BFJGZ5002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FJGZ50024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云谷路与规划三路交口东南角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49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8.3亩,学校规划总建筑面积893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092㎡,地下建筑面积727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食堂、风雨操场、2#高一教学楼、3#高二教学楼、4#食堂、报告厅、5#学生宿舍、6#综合楼、7#学生宿舍、配套地下室、门卫及看台、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土方、道排、景观工程等)。其中5#学生宿舍、7#学生宿舍建筑高度为32.1米,1#1#食堂、风雨操场钢桁架最大单跨424#食堂、报告厅混凝土预应力梁最大跨度为31.2米。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0110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799055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301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01301000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

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翠微路1710

    编:230000

  人:李长青

    话:0551-6387890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000

  人:孟良

    话:0551-66223799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子账号:176752402098]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子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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